柯智棠:我不是大叔嗓,只是沧桑了一点

2016/10/11

撰文:Amber

街声2016简单生活节艺人系列专访

嗓音与年龄的反差让柯智棠在新人中独树一帜, 他登上了2016简单生活节微风舞台。

“荒谬”男孩 半路出家

在柯智棠26岁的人生里,大约有20年从未开口唱歌。

小时候家里电视坏了,爸妈不爱看,就再也没买过,柯智棠顺理成章地和流行文化脱节了。他对流行音乐和偶像剧一概不知,和同龄人相比,对外界的新鲜事物没什么太大兴趣。魏如萱和魏如昀是他的表姐,两人从小爱唱歌,过年亲戚们聚在一起,表姐们唱唱跳跳,柯智棠生性腼腆害羞,只在一旁看着。他13岁那年,魏如萱和奇哥成立了自然卷,魏如昀后来也跑去参加唱歌比赛。两位表姐组乐队、做音乐,柯智棠不为所动,仅仅觉得“家里有两个大明星”。

直到高中时,网路开始普及,柯智棠才跟着身边的朋友找歌听。那时朋友推荐他听Coldplay,从此他便一头扎进英伦乐队。即便如此,他和同学一起去KTV也从来不唱,只有当观众的份儿。

柯智棠唱歌的声音是个谜,在台中的中兴大学念大三时,他被朋友硬拉去参加企业管理系和应用数学系合办的小比赛,谜底才被揭开。那次柯智棠唱了王力宏的《落叶归根》,一曲终了,他还是很茫然,猜测自己的声音大概很奇怪。等下了台,朋友惊喜地告诉他,音准很棒,声音很特别。

柯智棠很感谢当初拉他去比赛的同学,也依然觉得很奇妙

意外发现特长后,他开始琢磨自己的声音,学Coldplay、Oasis、Damien Rice,通过唱陈奕迅的歌来找寻演唱方式,也买来吉他,跟着网上的教学影片自学。那时唱歌没有什么目的,大四空间多,就把时间全花在了新爱好上。

临近毕业,台中教育大学正举办第25届海弦奖校园民歌大赛,从朋友那得知这个消息后,柯智棠决定试一试。他在平时爱唱的歌中选了Coldplay的《Fix you》和《Clocks》参赛,自弹自唱,没想到拿了冠军。

柯智棠不擅长中文创作,发专辑前很多歌都像学生时代一样“赶死线”

与校内的小比赛相比,海弦奖更正式,竞争对手也多了很多,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比赛就成为第一名,柯智棠突然觉得,自己好像真的可以靠音乐做出点什么。

好像真的在流浪

2016年5月13日下午,第27届金曲奖入围名单公布时,柯智棠正在睡午觉。他被无数个手机提示音吵醒,总算知道自己入围了最佳新人奖和最佳国语男歌手奖,前者他大概有感知,后者真的是意外收获。

竞赛作品《你不真的想流浪》2015年发行,是柯智棠的第一张个人专辑,英文与中文创作比例4:6。四首英文歌中,有三首是他最初练习写歌时的产物,包括他写的第一首歌《Down Oh Down》。

余下的那首《It was May》,是2013年金士顿广告短片的配乐,也是柯智棠声音被大众听到的起点。那年的金马影展,这支广告在各部影片开始前播放,全台湾都记住了这把沧桑的英伦嗓,却没人想到,声音的主人是个土生土长的台湾90后。以此为契机,柯智棠正式踏入了音乐行业。

2014年4月,柯智棠在女巫店举办首场个人演出,魏如萱和魏如昀现身助阵,观众塞满了整间咖啡馆。他那会儿个人作品还很少,就翻唱别人的歌,有常唱的英文歌,也有陈升的《不再让你孤单》。他还不习惯表演,说起话来害羞尴尬,逗笑了在场的所有人。

陈建骐一开始觉得柯智棠很会唱歌,后来发现他也很会写歌

由魏如萱推荐,他被纳入陈建骐麾下。因为大学听了太多英文歌,最初写歌也只会写英文,弹吉他哼哼唱唱,词就填好了。成为职业音乐人后,他开始练习用中文创作。中文比英文更规整,无法在弹唱时就匹配好,他只好先将要说的话写下来。他的第一首中文歌是专辑中的《荒谬》,以“自己莫名其妙成为歌手”为灵感,延伸至生活中的荒谬。

金曲奖最后止步于入围,但他却没有太遗憾。去参加颁奖典礼,他感慨身处的场景和从电视里看到的不一样,被嘉宾陈奕迅念到名字,也是神奇的体验。

很多歌迷说他是“小鲜肉,大叔嗓”,但对于柯智棠来说,不管是用非母语的英文创作,还是自己天生的独特嗓音,都只是表达自我的方式,“我不觉得自己是大叔嗓,只是沧桑了一点。”

首张专辑发行后,他在台湾开了“唱遍”巡回,没有唱遍知名的live house,而是走遍了将要消失的老地方。唱片行、杂货店、老剧院,从小成长在台北都市,这些空间不存在于他的世界,他觉得那些地方老老旧旧,但是很漂亮。

在台中,一家从清朝开始存在的杂货店在便利店的压力下即将歇业。他在老店的门口弹唱,观众静静地坐在路对面。演唱过程中当地居民把摩托车停在门口,走进去买食物、寄信件,柯智棠冲他们笑笑,就接着唱下去。表演结束后,观众和他一起到店里淘宝。他说还是看见了尚未逝去的人情味,“真的很荣幸能够记录下这间百年老店。“

2016上海简单生活节过后,他将在广州和杭州带来”一个人的流浪“小型演唱会。谈及流浪经历,他说2016年初在泰国当了一个月的背包客,在清迈的荒郊野外,他偶遇一位吹着尺八的美国人。恰好北边的山上正开着音乐节,他就随性地跟着美国人去玩了,”没有计划,好像真的在流浪”。

(本文图片来源:柯智棠Facebook)

当我去流浪

这是一个街声大事推出的单元,每位接受我们采访的艺人都会回答下面这个问题:

如果你要去一个杳无人烟的地方流浪,只能带三张唱片、一本书和一件生活用品,你的选择是什么?以下是柯智棠的答案:

唱片

Coldplay《A Rush of Blood to the Head》

Damien Rice《9》

Oasis《Definitely Maybe》

《德米安:榜徨少年时》(德国)赫尔曼•黑塞

生活用品

吉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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